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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能效准入门槛
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建议
当前,全球经济已经进入重大调整期,面临着非常严峻的挑战。我国经济亦已从高速增长期进入到中、低速增长期,面临着诸多的矛盾,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日益严重。这其中,能源使用效率低下导致能源需求量巨大,能源供应难以支撑经济粗放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提高用能设备的能效准入门槛,彻底改变一方面能源供应紧张、另一方面又严重浪费能源的现状。
这是一件关乎我国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
一、建议提出的背景——我国能源供应的严峻现状。
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耗国和最大的进口国。2013年2月5日《上海第一财经日报》刊载的《发改委:中国2012年原油对外依存度56.4%》一文表明,2012年全年我国成品油消费量达到了27664万吨。2011年我国的石油表观消费量达47513万吨,石油对外依存度达到56.4%,远远超过了50%这一对外依存度的警戒线。
更为严峻的事实是,在我国石油需求近十年以平均7.1%的速度高增长的同时,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却不降反升。《中国能源发展报告(2012)》显示,2011年我国煤炭消费34.25亿吨,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近七成,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比重。
能源的大量使用,特别是煤炭资源的大量使用,还使得我国的环境承载能力到达极限。—英国丁铎尔气候变化研究中心的科研报告《维持全球升温低于2℃的挑战》。该报告指出,2011年全球碳排放最多的经济体为:中国(28%)、美国(16%)、欧盟(11%)和印度(7%),中国的碳排放量已经超过了美国和欧盟之和。而且,中国的人均碳排放量已经接近欧盟的水平。
过度使用能源造成环境持续恶化,2013年冬季的雾霾天气已经非常直观地告诉了我们。
二、建议提出的理由——中国的能源使用效率现状。
近日,《世界经济论坛》与埃森哲咨询管理公司(Accenture)共同推出了《2013全球能源工业效率研究》报告。在此次评估中,我国在世界能源使用效率排行榜中仅居第74位。
衡量能源使用效率的数据是单位GDP能耗水平。有资料显示,中国单位GDP的能耗是日本的7倍、美国的6倍、印度的2.8倍。我国主要工业产品能耗比国外平均高40%。
这表明,巨大的能源需求在给我国能源工业带来巨大压力的同时,缓解能源供应压力也还是有很大回旋空间的。只要我们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就可以化解能源供应不足、环境承载能力到达极限带来的瓶颈,确保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据有关机构测算,如果中国的单位GDP能耗降低至世界平均水平,1美元GDP的能源消耗需要就可以下降0.14千克油当量,按照2011年我国GDP总量7.3万亿美元计算,可以节约10.22亿吨油当量。按照2011年国际油价来计算,节省出来的油当量相当于6500亿美元。
三、建议的提出——提高空气压缩机能效准入门槛,制定气体压缩机冷媒压缩机、制冷压缩机能效等级标准并设定能效准入门槛
要提高我国的能源使用效率,就必须提高用能设备、特别是高耗能设备的能源使用效率。据压缩机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压缩机耗用了全国发电总量约30%的电力,其中,空气压缩机年耗电量约为全国总发电量的10%。将空气压缩机的能源使用效率提高20%就可以节约全国发电总量2%的电力,2011年全国发电总量为4.6万亿千瓦时,节约2%就是920亿千瓦时,按照每发一度电消耗标准煤0.36千克计算,相当于节约了约3300万吨标准煤,占2011年全国煤炭消耗量的约0.97%。
本建议的具体内容是:
一、将空气压缩机的能效准入门槛由目前的能效限定值——3级能效提高到节能评价值——2级能效,亦即将目前的节能评价值作为提高能效准入门槛后的能效限定值。
二、在尚未制定能效等级的气体压缩机、冷媒压缩机、冷冻压缩机等行业尽快制定能效等级标准,并设立能效准入门槛。
三、在提高能效准入门槛的同时,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补贴由补贴用户采购节能产品改为补贴用户淘汰高耗能设备,1-3年内实施强制淘汰在役的3级能效压缩机的规定。
目前国内生产及在役的空气压缩机大多为3级能效产品,并且还有相当数量的在役及在制造的空气压缩机没有达到3级能效。将能效准入门槛提高到2级能效,与3级能效产品相比,可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13.76%,如果全部采用1级能效产品,可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28%。我国的空气压缩机耗用了全国发电总量10%的电力,如果全国所使用的空气压缩机均为2级能效产品,与3级能效产品相比,每年可以节省633亿千瓦时的电力,如果均为1级能效产品,每年可以节省1288亿千瓦时的电力。
如果采取鼓励措施甚至是采取强制性措施,用三到五年的时间?耆蕴?级能效空气压缩机产品,在空气压缩机行业将能源使用效率提高20%甚至更多,是一个并不太高的目标,完全可以实现。
特别需要提出的是:2004年7月至2005年1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在美国能源基金等机构的资助下,开展了《主要工业耗能产品超前能效标准可行性研究》。该项研究的结论是:“我国在主要工业耗能设备(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方面的节能潜力是非常巨大的”、“通过此次可行性研究,我们对国内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产品的市场现状、技术水平等概况有了一个基本认识,同时也提出了建议超前能效标准的能效限定值,另外节能模型的分析结果强有力地支持有必要制定这三类主要工业耗能产品的超前能效标准”。
该项研究利用美国促进能源经济效益委员会为评估节能潜力开发的一套通用性分析模型对三类主要工业耗能设备自2008年至2020年实行超前能效标准带来的节能总量进行了计算,毫无疑问,节能总量以及相应污染物的减排量都是十分巨大的。
该项研究在结论中建议将“当前产品的节能评价值作为超前能效标准中的能效限定值”,与本建议完全是一致的。我们认为,从2005年至今已经过去了八年时间了。当前已经完全具备了实施超前能效标准——也就是提高能效准入门槛的条件。
此外,在气体压缩机、冷媒压缩机、制冷压缩机领域,甚至都还没有制定能效等级。在这两个尚未设定能效准入门槛的行业,能源使用效率更为低下,能源浪费现象更是严重,需要尽快制定能效等级,设立能效准入门槛。
四、几个具体问题
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的高效率利用。对于能源需求量巨大而又能源紧缺的我国,应该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作为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作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必须纠正“提高能效准入门槛对跨国公司有利,会损害民族工业”的错误观点。最近几年时间里,在国家转型升级政策的引导下,国内企业、特别是国内民营企业致力于技术创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步。以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高效节能空压机推广企业目录(第一批)》为例,共有247个型号的螺杆空气压缩机进入推广目录,其中国内企业有173个型号,占70.04%,跨国公司仅有74个型号,占29.96%。充分说明了空气压缩机行业国内企业已经具备了较强的竞争能力,提高能效准入门槛并不会损害民族产业。
(二)必须纠正“提高能效准入门槛会造成企业倒闭、造成失业”的错误观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优胜劣汰是正常的现象。在当前产能过剩的宏观经济形势下,淘汰落后产能已经是国家基本的产业政策,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就是为了淘汰落后产能。借口“会造成企业倒闭”拒绝提高能效准入门槛实质上是保护落后产能,是不符合转型升级总要求的。至于提高能效准入门槛与充分就业并无直接关联,更何况目前的劳动力供求关系已经发生逆转,就业问题已非突出矛盾。反倒是能否落实“节能减排”任务成为关系我国经济能否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
(三)修订《节约能源法》以解决能源效率标识造假问题。造假是发生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大顽疾,它侵蚀着社会的健康肌体,危害性极大。在能效标识上造假,以“高能耗、低能效”产品冒充“低能耗、高能效”产品的后果,一是严重损害了行业的创新能力,导致企业创新意愿急剧下降,进而严重削弱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二是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努力事倍功半,危及我国的能源安全战略,进而危及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必须解决当前比较普遍存在的能效标识造假问题,制止能效标识造假需要修改《节约能源法》的有关条款。《节约能源法》对能效标识造假的处罚是非常轻微、且是模糊的,《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对能效标识造假行为的处罚是“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造假行为如此低成本,也难怪造假盛行。建议对《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做如下的修改:“伪造、冒用能效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可给予一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罚款;对于三次以上造假的企业应收回其生产许可证。对包庇、甚至参与企业造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检测资格”
另外,建议《节约能源法》具体规定以较高密度开展企业抽检、市场抽检、用户抽检。同时,对第三方检测机构国家给予必要的补贴。